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收费有哪些规定?答:省财政厅、物价局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收费项目和标准,有明确文件规定(冀价行费字[2003]22号)。申请初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,每人200元(其中50元为"两学"考试费);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,每人250元(其中50元 为"两学"考试费)。